行政诉讼诉讼时限是多久的-每日看点

一、

行政诉讼诉讼时限是多久的

行政诉讼诉讼时限是六个月,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;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,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;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,是二十年;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《行政诉讼法》第四十五条
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,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第四十六条
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,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
二、

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

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中止诉讼:

1.一方当事人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;

2.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,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;

3.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;

4.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,不能参加诉讼的;

5.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;

6.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。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,恢复诉讼。

三、

行政诉讼费用是多少钱

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。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:

1.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;

2.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;

3.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;

4.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。找法网提醒,其他诉讼费用主要有:鉴定费,勘验费,公告费,翻译费,证人,鉴定人、翻译人员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误工补贴费,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,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,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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